建立「姊妹教會」
客家十年倍加運動策略篇

         感謝主,在推動倍加運動的當中,已有非客家的都市教會(如蘭陽靈糧堂、桃園靈糧堂)回應表示,願意「認領」一間客庄教會,希望在客家十年倍加運動裡,他們能不缺席。我們為此深受感動,也覺得這樣的做法是客庄弱小教會很需要的,在追求倍加的過程中,若有更多「屬靈的資源」能導入客庄,必然是一大助力。因此,我們期待這種類同「姊妹教會」的認領模式,成為十年倍加運動的主要策略之一。

我們希望稍具宣教力量的都市教會,能響應這認領的行動,使客庄蒙福,認領的教會也蒙福。認領的「姊」教會須為被認領的「妹」教會做什麼呢?有幾方面可能的做法:
  • 每月至少一次在禱告會或主日崇拜中,為「妹妹」教會禱告。
  • 差派同工或短宣隊,定期或不定期地關懷「妹妹」教會。
  • 雙方有足夠了解、配搭有充分默契後,可提供其他方面的支助。
認領的做法,可先承諾先認領二至三年,也可直接認領十年。歡迎有這樣感動的教會與客福或客神辦公室連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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