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勇奪得勝冠 |
義務兼任院長 溫永生 |
「凡我所行的,都是為福音的緣故,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。豈不知在場上賽跑的都跑,但得獎賞的只有一人。你們也當這樣跑,好叫你們得著獎賞。」(林前九23~24) |
|
和合本的聖經 ,把這兩節分成不同的段落,甚至 24 至 27 節,用「當為不壞的冠冕賽跑」作為標題,很容易使讀者將這兩節分開來讀,視 23 節之前講的是「傳福音」, 24 節之後講的是「得獎賞」,而把 23 、 24 兩節的關連性忽略了。 其實,聖經 原來是沒有分章節段落的,分章節段落,是後人加進去的,而且 27 節說:「 我是攻克己身,叫身服我。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…。 」因此可看出, 24 至 27 節仍是接續 23 節的思路「傳福音」而寫的, 23 節與 24 節其實有密切的關連性。意思是:「凡我所行的,都是為福音的緣故」,有這心志的人才有機會得著獎賞!而且,這獎賞是比賽得勝的獎賞,是存到永遠、「不能壞的冠冕」,是得勝的華冠( 25 節)!當上帝國度完全降臨的時候,得勝者要與主同作王,一同掌管上帝所創造的一切(啟三 21 ),哈利路亞! 以上的觀念 可能顛覆一些基督徒的思想。基督徒獨善其身、單單追求自己的聖潔生活,還不足以成為得勝者。或許,有些基督徒以為,只要我不犯罪,每週守主日崇拜,守什一奉獻,儘量不做聖經中所列舉的罪行,就是得勝者了。其實不然,上帝是在力行大使命的人中,尋找得勝者!當我們能凡事都是「為福音的緣故」,才有可能成為主眼中的得勝者! 基督徒有兩種 :一是僅僅得救,一是得勝者。僅僅得救的基督徒,當然也是天國的國民,但他可能在地上富足,在天上卻貧窮!得勝者就不一樣,他得著了主耶穌的獎賞,他頭上戴有得勝的冠冕,不能壞的、存到永遠的冠冕,他與主同做王,有大榮耀!你希望成為哪一種基督徒?這需要你自己做決定! 「 你們也當這樣跑,好叫你們得著獎賞 」!上帝在每一個時代,都在徵召得勝者,您願意成為神國度中的得勝者嗎?您希望得到不能壞的得勝冠冕嗎?請快加入「倍加精兵」的行列(可向客福索取立約表)! 再者,有關心 「敬祖大會」的同道問到:為什麼要舉辦「敬祖大會」呢?這是不是向傳統文化妥協呢?我們的答覆是,絕對不是妥協,而是設計出不違背聖經原則的「追思三禮」,在向上帝敬拜的禮儀中,融入追思先祖的意涵,具体表達基督徒的孝道精神,為許多深受祭祖問題轄制的人,舖上一條接受福音的橋樑(註)。簡單來說,我們一切的努力,其中主要目的之一,就是為福音的緣故!祈願主內同道能為清除國人信主的障礙同心努力! 註: 有興趣的讀者,可至華神圖書館參閱拙著《台灣祭祖與喪禮儀式問題的突破》教牧博士論文。
|